2) 3 2 11 14 27
A 34 B32 C30 D28
6上海零点市场调查公司将上海、北京、广州三地家庭的子女教育与养成费用支出情况做了一个比较,发现三地家庭为子女教育支付给学校的费用水平,以北京为最低;而在其他教育支出方面,以上海家庭的支出水平显著较低;总体水平而论,上海孩子所获得的零花钱和所需家长承担的生活费用也低于京穗。
通过这段文字我们可以知道,广州家庭
A给孩子的零花钱少于北京
B为子女教育支出总体水平高于上海
C在其他教育方面的支出水平介于北京、上海之间
D为了女教育支付给学校的费用水平介于北京、上海之间
【答案】B
【解析】“三地家庭为子女教育支付给学校的费用水平,以北京最低”,据此,只能得出上海与广州的费用水平高于北京这一结论,却无法判断上海与广州两者谁高谁低,所以,D项不应选。“在其他教育支出方面,以上海家庭的支出水平显著较低”,据此,也无法判断北京和广州支出的高低情况。“总体水平而论,上海孩子所获得的零花钱和所需家长承担的生活费用也低于京穗”,据此,无法判定北京与广州孩子所获得零花钱的多与少,即A项不能确定。至于B项,虽表述不是十分准确,但在排除其他三项后,再结合上面这句话,还是能确定其为正确选项的。
常识题:国歌的曲作者是谁?
A,聂耳 B田汉 C冼星海 D不记得是谁了
答案是A聂耳
2003年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真题A类的真题
2002年1~6月,我国通信业务收入完成2189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6%,增幅是同期国 内生产总值的两倍。其中,邮政完成2474亿元,增长85%;电信完成19421亿元,增长 166%。各项业务中,国内长途业务收入222亿元,同比下降02%;国际业务收入368亿 元,下降176%;移动通信收入9206亿元,增长24%;本地网通信收入565亿元,增长13 5% ;数据通信收入84亿元,增长68%。以上各项业务分别占整个电信业务收入的114%、1 9%、474%、291%和43%。各类新业务迅猛发展。上半年,IP电话通话时长达到253 4亿分钟,同比增长213%。移动短信业务量达到326亿条。邮政储蓄期末余额达到6627 1亿元,同比增长247%。上半年,全国电话用户新增51266万户,平均每月增加8544万 户,用户总数达到375亿户。其中,固定电话用户新增19909万户,达到199亿户;移 动电话用户新增31357万户,达到176亿户。固定电话用户中,城市电话用户新增1385 2万户,达到125亿户;农村电话用户新增6057万户,达到74114万户。电话用户中 ,东、中、西部地区各为195亿户、11亿户和07亿户,分别占52%、293%和187%。 全国电话普及率达到302部/百人,比上年末提高43个百分点;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1386部/百人,比上年末提高27个百分点。
126占整个电信业务收入比重最大的业务在2002年上半年中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情 况是( )。
A增长135%B增长24%
C增长68%D下降02%
1272002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幅为( )。
A65%B70%C78%D88%
128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Ⅰ业务收入增长最快的是数据通信,但其占整个电信业务收入比重还不足5%。
Ⅱ农村电话用户新增数量比城市电话用户新增数量大。
Ⅲ东部的固定电话用户数比中部和西部的总和还多。
AⅠBⅡCⅡ、ⅢDⅠ、Ⅲ
129农村固定电话用户数比上年末增长了( )。
A5%B9%C15%D20%
130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国际业务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
BIP电话通话时长同比增长超过20%。
C邮政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47%。
D移动电话普及率有一定提高。
答案解析:126.B 【解析】 移动通信业务占整个电信业务收入的比重最大为47.4%,同比增长为24%, 故选B。
127.C 【解析】 根据资料中的第一句可知2002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幅为15.6%÷2=7.8%,选C。
128.D 【解析】 数据通信收入同比增长最快为68%,占整个电信收入的4.3%,I正确。农村电话用户新增605.7万户,城市电话用户新增1385.2万户,Ⅱ不正确。 东部固定电话用户数为1.95亿户,中、西部电话用户分别为1.1亿户,0.7亿户,Ⅲ正确,故选D。
129.B 【解析】 上半年,农村固定电话用户数为7411.4-605.7=6805.7万户,所以农村固定 电话用户数比上年末增长了605.76805.7×100%≈9%,选B。
130.C 【解析】 国际业务收入同比下降17.6%,A正确,IP电话通话时间同比增长21.3%,B 正确,邮政业务收入同比增长8.5%,C项错误,移动电话普及率比上年末提高2.7个百分点,D项 正确,故选C。
一列队伍以1.4m/s的速度向前走,队尾的指导员有事要到队前去以2.6m/s的速度向前追赶,之后又返回队尾。他总用了10分50秒。求队伍长度
A 500 B 600 C 700 D800 蒙了个70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帆船消失在海天之间 是什么原理
A.地球是圆的 B.人的视力能力有限,太远的东西看的太小
常识题中有道大概是 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一项决议 采取:( )
选项有:绝大多数制,大多数权制 ,一票否决制,不记得了
阅读理解第一个选词填空是:蚂蚁是通过分工,。。。。。。( )这个世界的
选项 有:适应 了解 理解 认识
其实还记得很多,,,零星的句子,,都是语病题的,,,写出来大家一起帮忙回忆一下
有题选有歧义的选项
B是爱迪生发明的电话 D 城市中小学教师
还有题是:
A这是什么水果,再给我来一个
D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是只挂在嘴上的
说的是一个药瓶有100颗药 一次12颗 一天2次 与另外一种药一起吃 问吃多少瓶这种药 可以和另外的那种药同时吃完。
为什么高速公路设计很多转弯?
2007年7月一号是星期天,2008年7月1号是星期几?
我国第一部字典是 《说文解字》
中国邻国最多的省
将( )人排成方阵,在每边排列某个数目的人数时(意同,原文不同),多出100人;在每排增加3人,少29人.
问共有多少人.
A. 300 B.400 C.500 D.600
某工厂加工艺术品.按照平均数计算,每加工一个小时的艺术品之前要花15分钟的时间打磨加工工具.问这个厂的艺术品加工效率是( )
A.百分之60 B.百分之70 C.百分之75 D.百分之82
第20题,一列队伍以1.4m/s的速度向前走,队尾的指导员有事要到队前去以2.6m/s的速度向前追赶,之后又返回队尾。他总用了10分50秒。求队伍长度
A 500 B 600 C 700 D800 蒙了个700
在我国东北,夏天到晚上9点可看到太阳,而冬天到下午5点后天就黑了,主要原因是()
答案应该是A
太阳直射点夏天在北半球,冬天在南半求,因此纬度高地区的白天冬短夏长
丧偶的儿媳和女婿对公、婆、岳父、岳母的继承权是有条件的,符合法定的条件,享有第一顺序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的儿媳和女婿对公、婆、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法定条件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何谓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丧偶的儿媳和女婿对公、婆、岳父、岳母之间,只有姻亲关系,并无血缘关系,如果儿媳或者女婿丧偶后,对公、婆、岳父、岳母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支持、精神抚慰,使其安渡晚年,可视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可享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权利;如果没有尽主要义务,但仍尽了一般义务,则不成为法定继承人,但应按《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如果丧偶的儿媳、女婿没有履行赡养义务,不但不能成为法定的继承人,可能连遗产也只能少分甚至于不分。
丧偶的儿媳或女婿不能成为法定的继承人,但并不影响其子女的代位继承权的发生。
此题中老父未亡,财产未发生继承关系,儿子死了,儿媳只能得到儿子生前的个人财产,题目问的是儿子死之前应得的老父亲遗产,在儿子死之后,按照民法,老父亲的遗产关系顺序依次是第一继承人老母亲 第二继承人女儿 孙子。
1、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根据同法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孙子有代位继承权,而儿媳没有代位继承权,要么作为继承人要么无权继承。
邓小平理论的核心:
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
6上海零点市场调查公司将上海、北京、广州三地家庭的子女教育与养成费用支出情况做了一个比较,发现三地家庭为子女教育支付给学校的费用水平,以北京为最低;而在其他教育支出方面,以上海家庭的支出水平显著较低;总体水平而论,上海孩子所获得的零花钱和所需家长承担的生活费用也低于京穗。
通过这段文字我们可以知道,广州家庭
A给孩子的零花钱少于北京
B为子女教育支出总体水平高于上海
C在其他教育方面的支出水平介于北京、上海之间
D为了女教育支付给学校的费用水平介于北京、上海之间
【答案】B
【解析】“三地家庭为子女教育支付给学校的费用水平,以北京最低”,据此,只能得出上海与广州的费用水平高于北京这一结论,却无法判断上海与广州两者谁高谁低,所以,D项不应选。“在其他教育支出方面,以上海家庭的支出水平显著较低”,据此,也无法判断北京和广州支出的高低情况。“总体水平而论,上海孩子所获得的零花钱和所需家长承担的生活费用也低于京穗”,据此,无法判定北京与广州孩子所获得零花钱的多与少,即A项不能确定。至于B项,虽表述不是十分准确,但在排除其他三项后,再结合上面这句话,还是能确定其为正确选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