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高管高薪争议,又有了新的声音: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在全国两会上建议,那些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国企,高管的薪酬水平可以直接参考公务员体系(据《东方早报》昨日报道)。
这一观点,一定程度上或可平息公众对高薪的怨言。但如果依此行事的话,等于没有直面国企高管高薪的真正问题。公众质疑的高薪,并非是质疑“多劳多得”的原则,而是这些高薪的背景:他们一边享受一定的行政级别,其企业家身份与官员的身份“随时”可以互换,并且其经营的企业有相对好的政策、金融甚至合法垄断的支持,也就是轻松地享受着“体制红利”。
事实上,在经济生活中,国企高管的高薪也还是个“小问题”;更应该重视的是,由于国企享有的巨大优待,民营企业很难与其形成有效的竞争,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民营经济的发展。
举个例子,去年年初,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深化电信、铁路、民航等服务行业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但事实上,民营资本甚至外资至今鲜有进入基础电信领域的;倒是有一些民营资本进入了航空领域,但我们看到它们很多举步维艰,在推出一些市场化定价手段后,它们还会面临监管部门“不正当价格竞争”的干预。
将国企高管的薪酬管理参照公务员体系,不仅没有去掉公众最关心的“体制红利”,甚至是在强化国企高管的官员身份。这应该不是国企市场化改革的大方向,也不利于民营企业的生长。
要彻底化解公众对国企高薪的质疑,不如让这些国企的管理人员彻底脱离公务员体系,让他们成为真正的职业经理人,并制定相应的市场化薪酬体系。这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下海”大潮中也有先例。当然,在保证经济命脉国有化的前提下,取消一些服务行业的政策性垄断措施,让国企与民企真正平等地竞争,是消除公众质疑更有效的做法。
如果我们能够做到国企和民企在“社会地位”上没有差别,国企高管拿多高的薪水,大家也不会有怨言吧。